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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作者:zhuchen    时间:2014-06-27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是福建省最早的独立学院, 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

学院依托百年名校福建师范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菲律宾爱国华侨的投资,主要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现任董事长为菲律宾著名侨领、菲华各界联合会名誉主席、实业家戴宏达先生;名誉院长为中国科学院著名数学家、中国数学会生物数学分会理事长陈兰荪教授,现任院长为福建师范大学邱永渠教授。

学院坐落于福建泉州南安市,有康美、美林两个校区,现有占地面积600多亩,规划面积900多亩,校园环境宜人,人文气息浓郁,具有完备的教学、实验、文化、体育、生活设施。

学院依托福建师范大学的优势学科,努力创建特色专业,目前设有计算机科学系、光电信息科学系、生命科学与化学系、经济管理系、人文艺术系、外语系6个系和思想政治教研部、大学体育部2个部,共开设涵盖理、工、文、管、经等学科门类的2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9000人。

学院与15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的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构建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质平台;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借力”企业资源提升办学实力,分别与中宇建材集团、森源家具集团共建“中宇班”和“森源班”。福建师范大学对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专业课由福建师范大学相关学院派出教师与本院专职专任教师共同承担,有力地保证了办学质量。先后获得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0个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58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近年来,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屡创新高,2007年、2008年、2010年获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11届、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以上,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24%,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和广泛认可。

学院实施人才强校和特色兴校战略,依托“母体学校”,充分利用独立学院灵活的办学机制,强化建设管理,构建了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00多人,其中2人获得省级教学名师、1人获得省级优秀教师、2人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省级师德标兵荣誉。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基础实、素质高、技能强的人才为目标,重视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佳绩频传。学生参加福建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夺得7金14银9铜的佳绩;学生先后获第五届至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铜奖1项,省赛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2项;在第五、六、七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获福建赛区亚军1项,福建赛区季军2项,并获第七届全国总决赛二等奖1项;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专业竞赛中,学生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荣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学生荣获“绮丽杯”第15届中国时装设计“十佳新人奖”、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艺术设计类二等奖、2013年台湾时装设计最佳单项奖(大陆地区唯一入围并获奖)及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广告大赛铜奖等佳绩。学院也多次获评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福建省“平安校园”、福建省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等荣誉称号。

作为一所正在快速成长的学院,我们将继续坚持“学生成才、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办学宗旨,秉承“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的校训,发挥地处重点侨区和闽南金三角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新的办学机制与办学模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立足闽南,面向海西,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侨乡特色的教学应用型的知名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14年福建省艺术类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考院普【2014】7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艺术类专业介绍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数字媒体专业领域中制作、传输及处理以及录音以及摄像、录像设备等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使用计算机进行音频、视频信号的处理、节目制作等专业技术和能力,可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影视艺术制作、动漫创作、网络媒体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技术基础、通信技术基础、计算机网络、形态与色彩、艺术设计概论、传播学理论、美术基础、音乐基础、多媒体技术基础、数字图像处理、计算机图形技术、计算机二维动画制作、计算机三维动画制作、数字影像摄制技术、数字音频制作技术、数字非线性编辑技术、数字影视制作、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广告创意与设计、动漫原理与网络游戏设计、电视专题片制作、电视片花包装、动漫作品、网络多媒体交互技术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福建

江西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四年

文96

理16

8

16517元/生·年

       

注: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的为准。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高考)。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二)今年福建省内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4〕7号)要求,我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是从高考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进行投档,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报才我院艺术类的江西考生,招生录取时执行2014年福建省和江西省有关艺术类录取规则。

(四)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他

(一)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在招生信息网(http://zsjy.mnkjxy.com/zsw/)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5-86698989,26990996

传真:0595-86698989,86654241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

邮编:362332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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