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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8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5-21

为了保证2018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87号)要求,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校艺术类的录取规则是从高考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预录取,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第二条 综合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20184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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